“这是玛莎·斯通,我最好的伙伴,也是我的贴身女仆。”
律师约翰尼·阿什博恩的公寓位于肯辛顿-切尔西区,他一开始过独居生活,连一个仆人都不请,而在最近,他把一个姑娘接来了自己家,并且声称她是自己的未婚妻。
“很高兴认识你,玛莎。”
约翰尼大概是没有料到莱拉会连名带姓地介绍贴身女仆,也没有想到她会把贴身女仆称为“我最好的伙伴”。
玛莎对他行礼:“我也很高兴认识你,阿什博恩先生。”
在门口好一通寒暄以后,一行人终于走进公寓,坐下了。
等到上茶的时候,莱拉已经知道,开门的女郎叫做南希·德尔维,她与约翰尼·阿什博恩已经在私底下订婚,在面见老阿什博恩先生前,约翰尼想让莱拉先见一见她。
“讲一讲你们是如何相识的吧,德尔维小姐。”
南希·德尔维脸红了:“哦,这个嘛,还是让约翰尼来讲吧。”
她看起来不像是害羞的人,褐色的头发,褐色的大眼睛,褐色的连衣裙,很朴素却很漂亮。但是在莱拉面前,她就是很害羞。
约翰尼:“亲爱的妹妹,我认识南希的时候,你还在圣凯瑟琳修道院接受教育,说来时间好像很长了,因为我是那么热爱南希的一切。”
说着,约翰尼含情脉脉地看了一眼南希·德尔维:“真是难以想象,如此之短的时间我却能和南希产生如此强烈的感情!”
他接着说:“三个月前一个很黑的晚上,我看完卷宗后从事务所步行回家,路上刚好碰到一个带着大狗的歹徒在威胁南希,于是我从公文包里拿出手枪,对天开了一枪,那个带狗的歹徒吓得丢下南希跑了。”
约翰尼自豪地挺起胸来:“我看她衣着单薄,就把大衣脱下来送给南希,她在一家纺织厂做工,老板对女工很坏,工钱少不说,而且总是把下班时间拖得很晚,于是南希就在晚上回家时碰上了歹徒。”
南希柔声说:“能遇到约翰尼是我的幸运。”
莱拉配合地捧场:“哇,英雄救美,听起来是一个浪漫的初遇。”
然后她问了一个大煞风景的问题:“约翰尼,那条狗是白色的吗?”
约翰尼没有想到妹妹会关注这个:“是的,莱拉,是一条白狗。个子很大。”
莱拉故作惊奇地拍拍胸口:“天啊,又是很大的白狗,真是太吓人了,前几天,我陪着肯特伯爵夫人一起去科文特花园剧院看戏,回来时也碰见一条白色大狗往马车上扑,真是可怕极了。”
莱拉看向南希:“你说是不是呢,德尔维小姐?”
德尔维小姐羞红了脸:“是呀,多么可怕,多亏了约翰尼救了我!”
莱拉的哥哥对此感到很骄傲:“是的,在一个寒冷的初春夜晚,我把南希·德尔维小姐从歹徒的手底下救出来了。”
莱拉:“快说说你们怎么进一步发展的,多么浪漫的故事啊,我想你们现在一定非常幸福。”
约翰尼说:“后来又过了三四天,我在傍晚看到南希拿着我的大衣站在上次看到她的地方,她说要把大衣还给我。”
他的脸上漾起幸福的笑容:“德尔维小姐在等我,而且等了好几天时间,而且是把少得可怜的晚饭时间用来等我了。”
“既然南希说她没有吃饭,我立刻就带她去了我平常去一家咖啡馆吃了一顿简餐。本来,我是想要带着南希去正式的餐厅的,可是她说自己晚上还要上工。”
南希低下头:“是啊,我晚饭后还有工作,完不成,监工要打人的。”
莱拉的语气满怀同情:“是的,德尔维小姐,我看出来了,纺织厂的监工会打人。”
她怀疑南希·德尔维就是赛克斯的情人南希,她所谓的监工就是老犹太人费金。
但是,唉,又是但是!
就像是查理·贝茨对待伯爵夫人的贴身女仆安娜好像是真心的一样,约翰尼·阿什博恩对待南希好像也是真心的。
约翰尼愤愤不平地挥拳:“那个可恶的老头,他把南希开除了。”
莱拉:“所以你把德尔维小姐接到了你的家里吗,约翰尼?”
约翰尼叹气:“不,我的事务所里缺女抄写员,所以我想推荐南希做这份工作。”
南希·德尔维羞涩地说:“是的,刚好我能够阅读和书写,所以我接受了这份工作。”
莱拉:“那真是太好了,我也在教玛莎识字,是不是,玛莎?”
玛莎回答:“是的,小姐,你真是慷慨极了。”
莱拉:“识字可真是太重要了,我真是高兴德尔维小姐有了新的工作。”
《雾都孤儿》中的南希也是能够读写的,所以这一点不能成为她不是□□成员的证据。好在南希应该算是□□最好的人之一了,假如说约翰尼是真心对她,她也愿意通过约翰尼改变自己,那实在是一条很不错的出路了。
他们又闲谈了一会,约翰尼问了妹妹在圣凯瑟琳修道院的生活,问了她在肯特伯爵府上过的如何,莱拉呢,也问了伦敦有名的帽店和服装店,她对餐馆也很感兴趣。
约翰尼微笑着说:“我平时不常去餐馆,都是在公寓自己做菜,或者只在咖啡馆买一个三明治,莱拉,我想尽快攒钱在伦敦买一套自己的房子,我知道如果我向爸爸开口,他就会拿出来白蜡树地一年的地租来让我在伦敦置产,但是我不想过那样的生活。”
约翰尼温柔地看了一眼他的未婚妻:“我不想当一个每天只知道打猎的人,莱拉,我不知道我不应该这么说我们亲爱的爸爸,但是我希望做一个自食其力的人,我想,像德维尔小姐这样同样自食其力的姑娘很适合当我的妻子。”
南希低头,没有说话。
莱拉:“真是了不起的主意,约翰尼!”
她真没有想到自己的哥哥是这种人,尤其是他还是个律师。
约翰尼:“我不要当躺在爵位上睡大觉的人。”
他充满豪情壮志地说。
莱拉:“希望你能成功。”
仅仅从理性的角度来说,莱拉不觉得约翰尼·阿什博恩会成功。起码,南希·德尔维至少有一半是假名,而且她说的一套纺织厂女工的说辞也都是假的,然后,约翰尼就这么轻易地被骗了。
这件事对于南希来说很不坏,莱拉知道赛克斯不是一个好的情人,他会把南希呼来喝去,会痛打南希。
但是不能让南希留在约翰尼身边,绝对不能,南希在□□里再怎么是最好的人,她也还是混在□□里的,也是做了大大小小的案子。
假如说约翰尼第一次遇到南希是纯粹的意外,那么第二次,第三次,乃至订婚,很有可能都在赛克斯或者老费金的算计中。
谋财。
害命。
如果是后者,对南希也不是一件好事情了。她有良知,有基本的道德,不会做这种事情,会冒着风险去给警方通风报信,然后她自己也会完蛋。
完蛋的形式多种多样。
包括但不仅限于进监狱,死刑,被赛克斯杀死。
莱拉的心跳快起来,她不敢再想下去。约翰尼虽然是从未谋面的哥哥,但也是原主的亲生哥哥,为人也好,她无法想象温柔亲切的约翰尼会被□□绑架。而南希,南希·德尔维现在姿态很文雅地喝茶,做着抄写员的正经工作,她是个聪明漂亮的姑娘,不过是由于贫苦的出身才落到这个地步。
莱拉喝了一口茶压惊。
她抬头。玛莎不在这里。约翰尼刚刚说她们不需要伺候,让玛莎去另一个房间休息了。南希多么像一个出生在城市贫民家庭的玛莎呀。
莱拉有点被自己的想法吓着了。
她回想起干干净净的斯通太太,她待人腼腆,却非常勤劳,屋子里的活样样都能干,她养大的玛莎也是一样,很朴实的小姑娘。
唉!
莱拉在心里第二次叹气。
这么看,即使是一样的贫穷,出生在乡下的农民家庭也比在伦敦强。
这一座罪恶之城!
莱拉漫不经心地提起来:“我认为,要想要女子也自食其力,约翰尼,首先要让女子和男子一样可以在外行走工作。”
莱拉:“我前几天去科文特花园剧院,在附近认识了一个很有趣的小男孩,我和他说了几句话,刚好发现他认识一个肯特伯爵阁下要找的人,就把小男孩带过来了。”
约翰尼:“可是没有职位呀!总不能让你也去工厂里做工吧。莱拉,不过,这和你认识的一个小男孩有什么关系呢?”
莱拉一本正经地喊:“亲爱的哥哥,因为我是女扮男装出门的!”
约翰尼吓了一跳:“什么?女扮男装?修道院难道会教这种东西吗?”
他开始怀疑自己的妹妹真的是因为表现优异才得到院长推荐住进肯特伯爵府的,但愿这个姑娘不是威胁了院长嬷嬷!
莱拉:“这是肯特伯爵教的,很显然,女扮男装是伦敦时髦小姐的潮流。”
她继续一本正经胡说八道,并且决定不对约翰尼说伦敦的事情,他只是看起来开明而已,实践起来,恐怕还没有南希靠谱。
莱拉问:“你认识奥利弗·退斯特吗,南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