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天赐被踹得踉跄了一步,脸上却没有一丝怒意,反而满是惊喜:“真的还活着?太好了!我这就去准备!”
他说完,立刻转身跑向药柜,手脚麻利地翻找着所需的药材。
柔堇则是与雁辞合力将乔承陵抬到了塌上撕开身上的衣物,干涸的血液将布料与炸烂的碎肉粘合在一起,扯了好半天才清理下来。
从小跟随父亲治病救人,见过无数疑难杂症的她,也是骤然间没了注意。
行医多年,从未见过这样的伤口。
血肉是炸开的,边缘皮肉外翻,焦黑一片,仿佛被烧焦了一般,一道黑漆漆的窟窿,所幸没有伤着骨头,但又不像是什么常见的武器造成的伤害。
“这是枪伤。”
雁辞看出了她的为难,解释道。
“枪伤?”柔堇和何天赐同时一愣,显然对这个词感到陌生。
雁辞没有过多解释,两千年前的人们还停留在冷兵器时代,不知道火器的真正威力。子弹高速击中人体,瞬间的高温能将皮肉烧糊,造成严重的组织损伤,甚至可能引发感染。如果不及时处理,后果不堪设想。
强迫自己迅速冷静下来,在脑中搜寻自己现代的知识。
乔承陵的血已经流快要流干了,伤口已经开始粘合,不再往外流血,但是子弹还留在体内,如果不及时取出弹片,伤口内部的感染和坏死组织会进一步恶化,甚至危及生命。
战场上真正瞬间死于枪伤的人很少,大部分人都死在了中枪后的伤口感染,一但情况恶化,在这个没有抗生素的时代,神仙都救不回来。
“准备一些热水、干净的布条和烈酒,再找一些止血的草药,我来处理伤口。”
他想起这个时代,所谓的烈酒基本上都是黄酒或者米酒,这种酒度数都不高,不知道能不能用来杀菌。
什么条件都没有,死马当活马医得了。
柔堇虽然心中疑惑,但看到雁辞那坚定的眼神,还是点了点头,立刻去准备所需的东西。何天赐则站在一旁,目光中带着几分好奇和担忧。
柔堇很快将所需的东西拿来,雁辞先用烈酒清洗双手,再用温水清洗乔承陵的伤口。刚上手时动作还有所生疏,但很快便熟练起来。
接过柔堇递来的一把小刀,用烈酒消毒后,小心翼翼地探入伤口中。他的动作极其谨慎,生怕伤到乔承陵的血管和神经。
片刻后,雁辞的手指微微一顿,随即轻轻一挑,一颗沾满鲜血的子弹被取了出来。他将子弹放在一旁的布条上。
“想不到这么小的东西能有这么大威力。”
柔堇和何天赐看着那颗小小的金属弹头,眼中满是震惊。他们从未见过这样的东西,更无法想象它是如何造成如此严重的伤口的。
雁辞没有多作解释,而是迅速用草药敷在伤口上,再用干净的布条包扎好。
等一切都处理好,雁辞已经紧张得发了一身的冷汗,他低头看着乔承陵苍白的脸,心中满是忧虑。
伤口虽然暂时处理好了,但若没有有效的药物,感染的风险依然极高,即便是现代社会,一道破伤风下来,又有几人能抗住呢?
突然,他想起三年前离京时,乔承陵曾塞给他几瓶药,这几年来他一直将那药带在身上,正是为了不时之需,可偏偏今天没有带上。
这可真是,天意弄人啊。
“从这里到云岭郡城内要多长时间?”雁辞忽然问向何天赐。
“平常大概得走一个多时辰吧。”何天赐正将那沾满了血的布条从木盆里投了又投,接着在身边甩了两下水,随后放在炉火边上晾干,动作非常熟练。
他回头看了一眼雁辞:“但是外面这天就不一定了,这雪下的太大了,我在这待了这么久就没见过这么大的雪,估计山路都给封上了。”
往年的云岭郡一片,顶多冷风刮个几阵,一个冬天也就过去了。最冷的情况下连冰都结不成,得亏了他前一阵感觉天气有点不对付,提前多砍了些柴,又加固了一下房子,不然的话,他们一家还不一定能抗过这个冬天
雁辞没听何天赐说了什么,目光死死地盯着他的脸,那张熟悉却又陌生的面容。那双眼睛,那道眉骨,那标志性的桃花眼——这一切都与他记忆中那个人的轮廓重叠在一起。
先前他一直紧着乔承陵的事,加上夜色昏沉,他没有注意到男人的样貌。
“长孙……斯年?”雁辞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何天赐愣了一下,眉头微皱:“嗯?大人您在说什么?”
三年前长孙斯年不听军令死自上山被敌军包围,无路可走下坠崖失踪。他曾发动所有兵力下山寻找长孙斯年的遗骨未果。
所有人都以为他已经死了,甚至连尸骨都没有找到。可如今,他竟然活生生地站在自己面前。
“你不记得了吗?”雁辞上前一步,紧紧抓住何天赐的肩膀,声音急切,“你是长孙斯年,右丞相长孙辽之二子,太子伴读。三年前,你不听军令私自上山,被敌军包围后跳崖,我们找了你三年!”
何天赐的脸上露出一丝茫然,他摇了摇头,语气中带着几分困惑:“大人,您是不是认错人了?我从未去过上京,也不认识什么太子殿下。”
柔堇刚将被吵醒的孩子哄入睡,听到雁辞说道话,手下一软,手中装水的碗摔碎在地上,发生“啪”的声响。
碗碎的声音在寂静的屋内显得格外刺耳,柔堇愣愣地站在原地,目光在雁辞和何天赐之间来回游移。她的手指微微颤抖,心中翻涌着复杂的情绪。
何天赐听到碗碎的声音,立刻转身走到柔堇身旁,关切地问道:“柔堇,你没事吧?有没有伤到手?”
柔堇摇了摇头,有些失神,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我没事。”
聪明一世的雁辞,三两下便明白了一切的缘由,目光紧紧盯着何天赐的脖子,有些于心不忍:“长孙斯年,你脖子上的那片烫伤痕迹,是你六岁刚入宫的时候不小心被烛火烫伤的。”
长孙斯年六岁被选为太子伴读入宫,他那时已被封太子太傅,在宫中给几个皇子传道授业,斯年从小就是个咋咋呼呼的性格,被烫伤那日,恰巧他也在旁边。
他因为看管不利,被长孙辽弹劾,乾帝为了给长孙辽一个说法,罚了他半年的俸禄。
这事他能记一辈子。
因为这事,朝会上长孙辽那老匹夫指着他的鼻子,言辞激烈地骂了整整半个时辰。一向高傲的他,何曾受过这样的羞辱?可偏偏理不在他,连反驳的话都说不出口,只能任由长孙辽在朝臣面前将他贬得一文不值。
何天赐的身体微微一僵,手下意识地摸向自己的脖子。那片烫伤的痕迹确实存在,但他从未想过它的来历,现在竟然成了辨认他身份的关键证据。
屋内的气氛凝重得几乎让人喘不过气来。雁辞的话像一把钥匙,试图打开何天赐——或者说长孙斯年——尘封的记忆之门。
柔堇站在一旁,手指紧紧攥着衣角,目光有些躲闪,不敢去看何天赐,那个她亲手救下、取名并与之共度三年的男人。
雁辞静静的看着她,仿佛已经将她的一切看穿。
“我……我不知道……”何天赐的声音有些沙哑,眼中满是迷茫,努力回想着,但脑海中却只有一片空白。
他摇了摇头:“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三年前我醒来时,是柔堇救了我。她告诉我,我叫何天赐,从小在山里长大,因为一场意外失去了记忆……”
柔堇听到这里,眼眶微微发红。她上前一步,轻轻握住长孙斯年的手,低声道:“何大哥,对不起……我骗了你。三年前,我在山崖下发现了你,你浑身是伤,昏迷不醒。我不知道你是谁,也不知道你从哪里来,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你死。所以……我给你取了名字,告诉你你是何天赐,是我在山里长大的丈夫。”
长孙斯年的身体微微一僵,没想到在一起生活了三年的妻子竟然会说这些话,目光复杂地看着柔堇:“你……为什么要骗我?”
柔堇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滑落,声音哽咽:“因为我害怕……我怕你知道真相后会离开我。我怕你会回到你的过去,回到你的家人和朋友身边,而我……我只是一个山里的医女,我配不上你……”
最初救下长孙斯年,或许是本着医者仁心,但再往后,她就有了一些其他的心思。见色起意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她父亲刚去世一年不到,她自己生活在山里,实在受不了这种孤寂的生活,所以就骗了他。
长孙斯年看着柔堇泪流满面的脸,心中涌起一股心疼。他伸手轻轻擦去她脸上的泪水,低声道:“柔堇,你不必这样。不管我是谁,你都是我最重要的人。是你救了我,给了我新的生命。我不会因为过去的事情而离开你。”
柔堇的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她紧紧抱住长孙斯年,声音颤抖:“何大哥……不,长孙大哥,对不起……我不该骗你……”
长孙斯年轻轻拍了拍她的背,语气温柔:“别哭了,柔堇。你没有错,是我该谢谢你。要是没有你,我恐怕早就曝尸山崖下,喂了野兽。”
脑海中一闪而过的片段,恍惚中好像多了一些记忆,长孙斯年很快地便接受了这一切。
安抚好柔堇后,长孙斯年转身看向雁辞,开口问道:“大人你要下山吗?”
雁辞神色凝重,沉声道:“我府中有一味奇药,能救承陵一命,他现在性命垂危,我必须得提前拿到。”
长孙斯年略作思索这其中的危害,他对这山路极为熟悉,显然是下山的最佳人选。
而后坚定地说道:“我去。”
在他看来,一来这或许是自己回归过去的一个契机,能探寻自己曾经的人生;二来,若真能救人一命,也算是做了件善事,至于之后如何抉择,他想等一切尘埃落定再说。
目光看向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乔承陵。
这可是一国之太子,大乾储君。
他进城卖药的时候,曾多次听说这位太子的贤明。
云岭郡能发展的这般繁华,与乾太子的政策离不开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