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棕红色的眸子在黑夜中毫无征兆地睁开。
“……”
眼前的天花板仍旧是黑黢黢的一片,猛然从睡梦中苏醒,脑子运转的速率大大降低。
白马探挣扎着从床上撑起半个身子,伸手打开了床抬柜边的台灯。
被精致花纹笼罩住的灯芯亮起,橘黄色的光线让黑暗的卧室亮堂了不少。
白马探盯着台灯,足足有了七八秒呆愣,才回神过来,把头发一抓。
没有平日里时刻注意外表与形象的举动,白马探身上的睡衣有些发皱,茶金色的头发也被睡觉的枕头打乱。
白马探从床上起身,迈步走到窗台边缘,拉开窗帘,玻璃窗一推,初夏徐徐的晚风迎面而来。
风穿过脖颈,又从睡衣的后领处钻进,渗出虚汗的后背顿时一凉。
盯着楼底下不远处院子中的小池,粼粼波光荡漾在月光底下。
今晚的月亮很圆。
白马探抬头望去,夜晚的星空静谧又宽旷,偶尔的几声不知出处的蝉鸣,莫名有种让人静心的魔力。
“果然还是做噩梦了吧……”
白马探一闭上眼睛,红色的长裙和乌纱帽就出现在脑海中。
下一秒,被挡住视线的纱布被人揭开,却是一个没有脑袋的西装男,高高地挺立在面前。
没等问出口,这诡异的家伙到底是什么,一颗蘑菇脑袋就从西装上衣的领口里缓缓冒出。
对的,没错。
蘑菇头。
相比于无脸男或者无头男,更为抽象的是一个鲜活的蘑菇脑袋。
白白嫩嫩的菇头向白马探点头,呈伞状的菌盖光滑得发亮,一张一合地抖动着模拟人类说话的模样。
甚至在高兴的时候还会变化颜色,五彩缤纷,宛如一颗可变电灯泡。
白马探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感受到对方的情绪,只凭借直觉判断出蘑菇头会在激动时变色。
五颜六色的蘑菇脑袋,配着高壮的身材和一身黑西装,整个场面显得异常诡异。
“太奇怪了。”
白马探喃喃自语。
先是莫名其妙的女装——他很不理解,自己并没有任何心理不健康的地方,或者任何潜在的“女装癖好”也不可能存在——然后是抽象无比的诡异蘑菇男。
“这段时间,未免也频繁了。”
白马探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
在除了紧急办理案子的时候,或者不得不熬夜的情况下,白马探一般会按时入眠。
同时,他每天也保持了必备的运动量,整个人非常健康,平时里做梦的可能性都偏低,更不用说噩梦。
但是自从三四个月前,白马探每周都要固定地做两到三次梦。
醒来以后,有时会记不清楚,但大多数情况下他仍然记得梦里的大部分场景。
最开始那段时间,白马探还没有转学回来。梦中的地点也大概率是在伦敦。
要么是梦见自己跟着警察破案,要么就是梦见他在激烈地追逐犯人。
这其实还能理解,正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白日里接触的一些东西通过意识转换,潜移默化地出现在梦境中是很正常的。
白马探的确会在闲余时间帮助苏格兰场侦破案子,往来接触的机会很多,反映在梦里也是有迹可循。
但令白马探不解的是,自己通常会作出一些完全不符合他本身性格的行为。
比如说,他就梦见过自己在泰晤士河的水道里面游泳,前面是一个盗贼,两个人噗嗤噗嗤游了好几千米,甚至游到一半还冒出了根本不可能存在的
……大鲨鱼。
又比方说,有一次他还梦见自己在一堆警察面前,嘲笑大家都是只吃饭不干事的“饭桶”。
“fathead”
“rice bucket ”
“unprofessional”
……
尖锐又一针见血,讽刺的意味十足,且针对于在场的所有人。
白马探在梦中自动带入了认识的警司先生的脸,而当后几天再次在现实中遇到,整个人都不好了,所幸对方并不知道。
白马探从来不会对任何人发表过激的评论,也不会骂人——虽然在协助探案时,一些新人警员的反应的确令人无语——但白马探可以保证:
他绝对不会当面让人如此难堪。
从科学角度来说,人会做梦与大脑皮层活动、心理因素的反映、记忆的重构与巩固等都有关系。
当白天经历了一些强烈的情感刺激或事件时,这些经历可能会在梦中得到反映。
如果白天遇到了令人高兴或悲伤的事情,这些情绪可能会在梦中被放大或扭曲,形成各种各样的梦境。
然而白马探这段时间来的梦境实在太过诡异,有时候能感觉到自己是在做梦。然而身体却不怎么受控制,梦境的发展更是比他看过的三流侦探剧本还烂,抽象又跳脱。
夜晚的脑波混乱,大脑皮层过于活跃,好几次都影响了他第二天白日的精神状态。
说实话,白马探不喜欢这种不受控制的状态。素来追求优雅完美和效率的他,这样的事情实在不在可控范围内。
【要去看看医生吗?】
这个念头冒出的第1秒钟就被白马探否决了。
“……是这段时间太累了吗?”
白马探看向墙上的钟表。
凌晨2:43。
看来这下子是睡不着了。
心里面还是隐隐的烦闷感,白马探起身走上书房。
卧室联通的另一个方向就是他的书房,推开门后,两面大书架子上琳琅满目。
拉开转椅,白马探坐下来,桌面上还摆着两本书。
抽出其中一本,烫金色的封面皮让其看起来更加精致。拿着烟斗头戴鹿茸帽的男人侧面剪影赏心悦目。
白马探轻轻地翻开,精致的英文印刷排版顿时叫人心情好了不少。
白马探翻开书页,将身子往后一靠,整个人在暖色的灯光下异常柔和。
【要是能再来杯Tetley MasterBlend就好了。】
斜眼看见桌面上的瓷杯,白马探惋惜地叹出一口气。
作为正宗的红茶爱好者,白马探对各种红茶都有接触,像是皇家阿尔特红茶、爵红茶(Earl Grey Tea)、屋顶花园、布莱克威尔红茶、哈罗德红茶等等,都是他觉得不错的品牌。
从茶叶外形,到茶汤色泽、茶底和最为直观的口感与香味,每一个细节都能决定这杯茶的最后品质。
能在看书的时候享受一杯醇厚甜润、回味悠长的红茶,那自然是无比惬意的。
可惜现在太晚,白马探要是到楼底冲泡,惊动管家婆婆,被她看见又免不得一阵说辞。
这个时间段一喝,估计今晚就不用睡觉了。
“……真可惜。”
几页密密麻麻的英文,白马探阅读的速度很快,两三分钟时间就看完了。
这个案子是收录在《福尔摩斯归来记》中的“三个大学生”案,白马探在此之前已经看过两三遍,现在只需要稍微浏览一下,就能记起里面全部的细节。
篇幅很短,涉及的案子也不是大案。在福尔摩斯的众多离奇悬疑案子里,它应该是排不上号的。
要说恐怖和神秘,《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可所谓是欲罢不能;论剧情与紧张感,《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和莫里亚蒂教授在莱辛巴赫瀑布那场生死对决堪称经典;而就戏剧性和趣味性来说,《波西米亚丑闻》中王室的丑闻和爱情纠葛让人唏嘘。
至于更为出名的《血字的研究》,白马探则是看了不下十遍。
单论精彩程度,《三个大学生》案子比较简单,出名程度也更低。但白马探却对它很喜欢。
故事的情节大概是这样的,1895年福尔摩斯和华生接到圣路加学院导师希尔顿·索姆兹求助,大学城发生了希腊语翻译试卷泄密。
涉案嫌疑人共有三个学生:一位是吉尔克利斯特,成绩优秀的运动员,还是一位破产勋爵的儿子;一位是印度学生道拉斯·芮斯;另一位是大学里最有天分的迈尔兹·麦克拉伦。
而福尔摩斯的推理主要有三点。
一,嫌疑人的身高必须在六英尺 (1.8米左右)以上,否则不可能通过窗户看到教授的试卷;
二,现场留下的几个“金字塔”形的小黑泥块,福尔摩斯洞察到这是运动员钉鞋上的泥巴,进而初步锁定嫌疑人。
三,通过钉鞋在教授桌子上留下的划痕深浅,判断出嫌疑人逃跑的方向并且推导出嫌疑人和教授的管家有“串通”的嫌疑。
最终的结果在情理之中,原本是勋爵家管家的管家先生为了挽救自己老主人家的儿子和救赎自我,帮助窃取试卷秘密的吉尔克利斯特逃跑。
而吉尔克利斯特最后也决定放弃考试前往南非就业,完成了自我救赎。
推理过程并没有炫技,朴实无华,但白马探却很喜欢这种观察推动心理的案件,书中的华生也称其为富有教育意义的案件。
以一种隐藏的视角观察每种人、事、物,通过相互印证的细节推定,这是白马探擅长且喜欢做的事情。
把福尔摩斯的几个案子又看了一遍,白马探起初烦闷的心已经彻底平静下来。
放下书时,又瞥见书桌上裁剪拼接的报纸。
【怪盗基德再下预告,警视厅该如何应对?】
【警视厅效率低下,纳税人的钱到底用在哪里?】
【八年重出江湖,怪盗基德到底是谁?】
吸人眼球或者制造噱头的新闻标题比比皆是,白马探挑选了其中还能使用的信息,从各类报纸上裁剪出怪盗基德出场过的所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