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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秋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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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新谷堆成了宝塔尖,太阳也已经西沉。经过近半年的时光孕育,这些农民辛勤付出的果实在阳光下闪现着成熟的光芒。几只觅食的鸟儿在低空盘旋,一群小鸡在田埂上跃跃欲试。趁着人群远去间隙,它们或从空中俯冲,或从田埂跳下,共享丰收的盛宴。

本来杨大哥和兰若明两个年轻男子身体强健,最早收完自家稻谷。看到村子东头的张老伯家里就他和才不到十岁的孙子在田地劳作,知道他儿子和儿媳都在镇里做点卖糕点的小生意,不得闲回家,就商量趁天色还早,一起帮把手。

这里民风质朴,乡亲们感情真挚,素来遇事相互扶持。虽然田地有大小,家里青壮劳力也有多有少,但是秋收的季节一直是扶老携幼、勠力同心,收割的快的也不急着回家休息,总是到家里人手不够的那里一起帮忙。到太阳下山的时候,大家伙儿的地也都收割的差不多了。

秋收结束,村里的风俗都要“送稻神”,感谢稻神一年的眷顾护持,村里才能年年都有好收成。在村长领着合村老幼一起举行祭祀仪式后,在祠堂前面的场院中一起摆酒吃饭。一个个桌子练起来,围成了一个长方形,每个桌上都有精心烹制的各类菜肴,还有去年“送稻神”时就清洗晾干,腌在瓮里,在地下埋了一年的青梅酒。

兰若明等人回到场院,看到场院中间已经支起来几个大锅,老远就闻到了诱人的香味。村里的妇孺一起在祠堂前又说有笑的忙活,有的负责摘菜、有的负责翻炒、有的负责盛菜摆放,好不欢快,就像过年一样。

兰若明眯起眼睛,看到吴芷荞从厨房拿出几盘果梨,细心的摆放在桌上,在人群里穿梭,与一道忙碌的来往各色大婶嫂子谈笑,脚步轻快,脸上洋溢着自在舒展的笑容。这笑容让她脸上灿然生光,宛如透亮的宝石,流光溢彩神采飞扬。

刚认识时候的吴芷荞不是这样的。

她虽然样貌出众,但是神色清冷,看起来闷闷不乐,好似很少事情能牵动她的情绪,就连笑起来都是淡淡的。这样冷漠的性情与她的外貌凑到一处,倒是衬得她月宫仙子一般,不解红尘之事,亦非尘世间人。原以为她就是这样的性子,没想到中箭滚落山崖后,她好像换了个人。不知是山清水秀的田间风光让人少了束缚,还是村民们的热情感染,她脸上逐渐有了笑意,眼角眉梢有了喜怒哀乐,甚至会主动跟不认识的妇人攀谈凑趣。少了几分高高在上的不可冒犯之感,却更像是个活人了。

正感慨间,村里的一行人已经把他迎上了中间的座位。兰若明再三推辞,但是一来他是客人,二来他下午帮着张老伯收割的事赢得了乡亲们的极大好感,都觉得他是个热心肠的好青年,故而坚持让他坐到主桌。吴芷荞与他一道,推辞不过也被几个年轻姑娘推到了中间。

每个小桌只容坐两个人,饭桌各有小青椒炒柴鸡、糖醋四合丸子两个肉菜,清炒蒿子秆、凉拌甜菜心两个素菜,外加一盘水果,一壶酒。菜色简单,但是胜在用料足、食材也新鲜,加上割了一天的稻谷,大家伙儿也真的饿狠了,祭祀仪式后,村长例行举杯说了几句感谢风调雨顺的话,也就开席了。

本就是乡间的庆祝场合,吃了点饭菜垫垫肚子,乡亲们开始推杯换盏互相敬酒,场面逐渐活络。私塾的小学童跑到场地中间朗诵几首新学的古诗,摇头晃脑的样子煞是可爱。有的年轻姑娘能歌善舞的,也结伴一起跳上一曲采莲舞,舞姿虽说不上动作恰到好处,但是神态生动,很有趣味。

张老伯的孙子年纪还小,身上穿着黑色棉布衫,因少有父母双亲照顾,从小跟爷爷一起长大,自幼就懂事的很。还是头上总着两个角的孩童,却一直记得兰若明帮着他们收割粮食的事,举着杯子过来给兰若明敬酒,“黄哥哥,谢谢你帮我们收割稻子。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以后你有用得着我的地方,来我们村找张自汝就是。我不敢说能帮什么大忙,但是有你需要的地方,我一定不说二话。”

众人听到他奶声奶气的说着小大人的话,都忍不住笑出了声。

张自汝看到众人都在笑他,急的憋红了脸,争辩道,“你们莫要笑,我这是当真的。”

兰若明看着喜欢,摸着他的头问道,“几岁了,可有在读书?”

张自汝认真答道,“八岁,刚学完《四书》。”

兰若明点了点头,解下腰间系着的一块玉,递到张自汝手里,“好孩子,这么小就懂得知恩图报的道理,实在难得。这个就送给你当礼物。”圆形的玉石看着十分小巧,玉质圆润通透,玉上没有任何雕刻,上面系有竹报平安的璎珞,一看就价值不菲。

张老伯忙拒绝道,“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们可不敢要。”说着就把玉石还回去。

兰若明笑道,“不值什么,就是一片心意。”接着又把玉石放到张自汝的手中,“只要你答应我用功读书就行。”

张自汝本就是一个孩童,原也想不到价值几何,看到新鲜的东西自然想要,于是使劲点了点头,“黄哥哥你放心,我一定好好读书,长大了当大官。”听到这句,周遭众人又笑了起来。

兰若明听罢,反而沉默片刻,拉着张自汝的手缓缓说道,“有志气自然是好事。但是读书倒不一定要做官。”

张自汝一张小脸写满了不解,瞪大了眼睛思考了片刻还是不解,终于涨红了脸问,“可是书塾里的夫子都说我们读书是为了中状元的,中了状元才能当大官。还经常说隔壁村的宋二哥连个童生都考不上,白瞎了家里的钱,还不如一开始都让他种地,一肚子墨水没有一点用,只能替人写个书信混日子。让我们千万不能学他的样。”

兰若明微微笑了笑,反问道,“那你说,当了大官一直做坏事可以吗?”

张自汝马上答,“当然不行。当官是为了做好事。”

兰若明摸了摸张自汝的头,称赞道,“说得好。历朝历代有留取丹心的忠臣良将,也有千秋唾骂卖国求荣的奸臣,他们哪个又不是大官呢。读书是为了明理,只要心里有个理字,行事坦荡公正,无愧于天地,不管何时何处都是铁骨铮铮的男子汉大丈夫。就怕书看着读的很好,其实没有入心,学的东西都浮在面上。熟读的诗书礼易,只为了做锦绣文章,实则没有学到半分圣人之德、爱民之心。这种人把读书当做求取功名的工具,当了官也只会鱼肉百姓,更难以指望他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了。大丈夫一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读书有成,为官做宰造福一方当然是好事,榜上无名,教书育人成就英才也是一件好事。如是好事,则事无大小。”

这番话说的跟平常听到的完全不同,张自汝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兰若明知道他还小,也不再深说,又叮嘱了几句,就让他自己去玩了。

吴芷荞跟村里的大婶大嫂和年轻姑娘们一起忙活了一天,也逐渐熟悉了起来。大家一开始看她长得美,有一副弱柳扶风的样子,对厨艺一窍不通,本有几分不喜。接触下来才发觉她性情平和,随时带着笑意,不由放下心防,相处的甚是融洽。加上青梅酒入口清冽,甜中带酸,极为爽口,吴芷荞喝起来感觉与普通清泉水无异,她今天又兴致颇高,因此来进酒的来者不拒,都是几口饮下,一会功夫就喝了五六杯。

这些果酒喝的时候虽然类似果水毫无刺喉感,但是后劲极大。吴芷荞大病初愈本就不宜饮酒,现在一下喝这么多,不说她酒量大不大,对身体康复也是不相宜。

于是等吴芷荞再次拿起酒杯,兰若明一下按住了她的手腕,沉声道,“太多了,你不能再喝了。”

吴芷荞不解其意,一双眸子疑惑的望向他。

兰若明不再理她,对着来敬酒的大嫂说道,“我妹妹不胜酒力,我替她干了。”说罢拿起吴芷荞的酒杯一饮而尽。

吴芷荞莫名觉得他这样维护周到,好像真的自己兄长一般,也不再反抗,低着头不再说话。

一低头,发现确实确实有些发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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