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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苦咖啡和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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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不过现在看来,实力和权力都是敲门砖,从小到大还没有人在这两点上否认过我。

曾经的我的风头可是远远盖过他的,直到后来的那个变故让他取代了我,不过这个变故虽然是我意料之外的,但是权力到底还是放在他手里才能让我安心。

我不得不佩服一下自己的口才,我甚至在变故发生后的短短三天内说服了自己向他屈服,要不是看他脑子好到可以成功算计我,我是永远也不会向一个混血低头的,哪怕我们几乎从出生开始就生活在一起。

那个时候的我势头正盛,一定是那些纯血贵族发现了我并不是一个可以被控制的棋子。我不断的施压让他们越发慌张,最后他们选择了和我亲手带进来的汤姆·里德尔合作,让他取代我在沃尔帕吉斯骑士团里的地位。

汤姆·里德尔和那些纯血贵族都觉得是自己赢了,实则一切都是我意料之中的事情。只是我确实没想到他们居然选了一个很令人不耻的方法,不过这也是我第一次承认是自己败给了他们的计谋。

我仍旧觉得自己更强,但是不得不承认,他比我拥有更多野心。

1945年7月12日,漫步在伦敦的街头,小雨淅淅沥沥地落下,他为我们撑着一把黑色的雨伞。毕竟如果直接用水火不侵咒的话,可能会被路过的麻瓜误认成神经病,毕竟有些人天生就学不会思考这件事。

我们与街道上的行人格格不入,他们行色匆匆,而我们只是像散步一样缓慢地走着。

这种感觉很怪,好像自从他来到斯莱特林开始,很多人都在议论我们之间的关系,甚至我们一开始一点交集也没有,甚至没有说过一句话。但是他们总是喜欢把我们两个配平,这在那时十分困扰着我。

因为那个时候的我喜欢的难道不是同样跟我是级长的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吗?我们都是成绩优异的贵族,难道不应该更配吗?

是啊,他们都这么认为,这也是那些蠢货能看见的为数不多的东西了,而且这还只是我演给他们看的假象。

也不怪他们,毕竟汤姆·里德尔的帅气是公认的,但是毫无预兆地将两个不相干的人捆绑在一起,真的是让我对那些没脑子的杂种大开眼界。所以之后我总是对他有种莫名的生气,但是成熟的我是不会对一个小孩子恶语相向的。

“纯血贵族爱上孤儿男孩”这个标题一定会是《预言家日报》的最爱,报社的人们酷爱写一些贵族之间的八卦。但是贵族出身的孩子哪个不是人精,他们能找到证据才有鬼了。所以当那个报社收不到新闻的时候,就开始造谣。

毕竟谁不爱看贵族之间的恩怨情仇,还有他们无聊的花边新闻?

我还能想起我三年级看到的报纸头条上面写着马尔福婚外出轨几个大字,结果第二天那家报社就倒闭了。这是我第一次看见权力的样子,果断且残忍,这就是马尔福。

雨滴打在伞上,伦敦的雨水总是流不干似的,一如往年汤姆·里德尔回到伍氏孤儿院寻亲的那一天,也是像今天一样下着小雨。不过那时的我们还太浮躁了,对家人的渴望让我们成为了伦敦街道上赶路的行人之一,奔跑的我们哪里像他们口中优雅的学生代表。现在难得能好好看看小时候错过的街道,我们又因为长大而变得心事重重了。

“准备什么时候回魔法部?”

“明天。”

他转过头看着我,我并没有在意他的目光。他的脚步停住了,我顺着他的视线看到了一旁的咖啡店。在这条不怎么繁华的街道,下着小雨的宁静下午,正适合走进店里来上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

我正想着,他打开皮夹克在我欣慰的目光中从里面拿出几张麻瓜世界的钞票递给我。

“如果超过两个小时我没有来找你…”

我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露出一个微笑,然后收下他手里的钞票,转身推门走进了咖啡店。

毕业以后我就一直盘着头发,平时就带着一个米白色的发箍。今天出来,他并没有告诉我并不需要我出面,所以我并没有穿斗篷。穿着昂贵的风衣和皮鞋,白皮肤和黑眼睛、黑头发,我高挑的身材最适合这种贵族的衣服。尽管我本来就是个贵族,一个曾经被人鄙视,现在受尽尊敬的贵族小姐。

看见我的衣着,柜台后的小姐热情地跟我介绍着菜单上的单品,我也适时露出一个友好的微笑。我皱着眉看着琳琅满目的菜单,几乎每一件商品的含糖量都足以齁死我,所以我最后还是选了一杯苦咖啡。

我不喜欢糖是有原因的,在我生活在孤儿院的那是十年里,几乎每天都能用十分拮据来形容,对战争担惊受怕的同时还要过着食不果腹的生活。资助孤儿院的政府每年都因为战事焦头烂额,所以只有一点来自教堂的酬金,少得可怜,但是好歹能吃几顿饱饭。每当我们没有饭吃的时候,照顾我们的安娜就会给我们吃糖,这个时候糖基本上就是整个孤儿院里唯一能吃的东西了,我就这么过了十年。

我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风衣上的雨滴凝结成一个个水珠,我看向窗外雾蒙蒙的天气,他的身影在转弯处消失。

如果我没有记错,他离开的方向通往一幢独栋别墅。那里正是赫普兹巴·史密斯的住处,一个十分富有且行事高调的女巫。她曾在报纸上大肆宣扬自己是赫奇帕奇的后代,作为一个古董商品的收藏爱好者,她的手里有不少多年未曾面世的宝物,其中包括了赫奇帕奇的金杯和斯莱特林的挂坠。

高调也是一种寻死的方式,我想她马上就会知道这一点。

我放下咖啡杯,这是我近些年喝过的最苦涩的咖啡,但是我依旧没有动一旁的砂糖。

窗外的雨渐渐大起来了,水滴顺着玻璃窗一路滑落。我想起我们坐在休息室窗边的座位上,他把写着四学院圣物的书递给我看。那个时候他刚打开密室就迫不及待地想要制作更多魂器,当时的我并不指望他真的能找到圣物,但是谁能想到那个老女人会这么高调地公开这个秘密。

在我眼里所有的高调都是在说,“快来杀我吧,然后我的东西你就能随便拿”。

我知道他此行便是为了那两个圣物,但是杀她对他而言根本用不了两个小时。所以他根本的目的是,杀死史密斯,并在现场完成两个魂器的制作。

这么怕死还要做这么多高调的事,然后再冒很大的风险做一堆魂器,这是聪明还是不聪明呢?

我不由得想起他在女厕所制作第一个魂器的夜晚,那天刚好轮到我和阿布拉克萨斯巡逻。他和我提前说好,于是我就站在盥洗室的门口盯梢。我并不是一个很有好奇心的人,所以我一直盯着空荡荡的黑暗走廊盯了快半个小时。后来因为实在太无聊了,所以我就假装不经意地往里一瞥。那一瞬间,我发誓如果不是我一直受到沙菲克严格的礼仪约束,我一定会当场把晚餐吐出来。

汤姆·里德尔真的是人类吗?这是我当时脑海中冒出的唯一一句话。

我当时忍着恶心,还在心里庆幸自己选择了让汤姆·里德尔加入我们。他的表现很明显证明了他不是一个普通人,得亏我曾经在孤儿院的时候没对他做什么过分的事。

制作魂器的方法我只在书里见过,但是我这辈子都不想见到这个现场第二次了,这个过程漫长而恶心。

但是事实是他第二次制作魂器的时候,我依然在场。他杀死了冈特剩下的所有人,还有他父亲一家。我并没有特别的感触,毕竟他们都对汤姆·里德尔和他的母亲梅洛普·冈特发表了许多不礼貌的评价。我的手都痒了,也难为他还站在原地听他们聒噪了这么久。

现在想想他还挺人性化的,因为他直接用了杀戮咒,他们死之前一点痛苦也没有。

沙菲克虽然来自德国,但是他们依旧是从英国起源的贵族,优雅贯彻着他们的信仰。

而我不一样,我只是他们收养的孩子。我的亲生父亲虽然是法国贵族罗齐尔,但是我的母亲是来自土生土长的德国骑士贵族。残暴流淌在我的血液里,我对我自己甚至都从来没有手软过。

有人会为了我虚伪的友好沾沾自喜,但是他们的每一刻我都会记在心里。我会等到天黑下来的时候,他们终会有付出代价的那一刻。

这一次大概会和以前一样,圣物他一定会拿到手,史密斯也必须死。

但是据我所知,史密斯一直都是单身状态。再加上作为收藏家的她,绝对不会同时会见多个客人,所以那栋别墅里除了她自己以外不可能有第二个人。史密斯十分珍爱她的藏品,她这样的人是不可能允许自己的家里有太多的人四处走动,所以她只能使用家养小精灵。这种生物不可能伤害到汤姆·里德尔,所以我并不担心他会出什么事。

总结,汤姆·里德尔不可能在那里制作两个魂器,也很难出现被人撞破或是制作失败等意外。

至于他为什么一定要我来,我想估计是他害怕他杀死史密斯太太的行为会暴露吧。他不了解对手,所以可能动起手来还是有些困难,不过加上我可就不一定了。我想我需要提前出发,避免史密斯太太在汤姆·里德尔做魂器的过程中还约了别人。否则要他一个人面对两个成年巫师,虽然死不了但是他一定会付出些什么。

他一直都是时而粗心、时而细心,我不知道是否跟我在有关系,总之我是不想永远为他收拾烂摊子的。

我想这些信息他在来之前一定没有仔细了解过,这种疏忽是致命的。由此可见他的计划并不周密,但是好在这次他选择的目标足够愚蠢,所以大概不会出什么差错。

发呆了很久,我无聊地打开怀表查看时间。这个表十分昂贵,表盘的盖子上雕刻着日月星辰,是阿布拉克萨斯曾经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们当时还是很好的朋友,至少在包括他在内的,他们所有人眼里都是这么觉得的。

我一直留着它不是因为汤姆·里德尔口中的,对他情根深种什么的。因为这真的很实用,但凡能被我留下的东西一定有它本身存在的价值。

我一直都是一个理智且务实的人,可惜那个自大混血总是把我想得很蠢,从小到大皆是如此。他的身上总是有一种莫名其妙来的傲慢,也许是因为成绩,也许是因为他的脸,总之他的一切都比不过我,而他面对我的时候依旧很傲慢。

好在他并没有做什么真的让我愤怒的事情,而且他也确实有一张无与伦比的脸。

我敢肯定如果我愿意,他早就被我暗算不知道多少回了。如果他不做出改变,这种自大的心理总有一天会让他栽个大跟头。但是我为什么要告诉他呢?我的利益在他身上,等到哪天他没了,我就又有选择的权力了。

不过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我不愿意承担一点责任,所以我在他的羽翼之下还是很温和的。

等时间大约过去了一个小时,精美的指针跳动着,我把它好好收进口袋,然后起身离开。外面的雨依旧没有要停的意思,我抬起头看着飘着小雨的天气,在想要不要直接用一个咒语然后小跑过去呢。

这并不优雅,沙菲克,你是一个贵族。

我没有犹豫,回到店里对那个店员用了夺魂咒,她便恭恭敬敬地把自己的雨伞递给我。之所以我敢明目张胆地这么做,不仅是因为咖啡店里的顾客很少,也只有一名店员。

更重要的是现在是1945年,我已经练习快一年的无声咒了,熟练度和强度都很不错。

这样想着,我可真是一个很有天赋的强大巫师。我开心地哼着歌,一手插进口袋,撑起伞往别墅的方向走去。

来花园门口接待我的是史密斯的家养小精灵郝琪,在看到它出现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的推测八成是正确的。所以我好心情地跟它套近乎,但是它一直都在自说自话,我实在有些不耐烦了。

我在想要不要给这个聒噪的低等生物一个索命咒,但是一想到它死了我可能就白来一趟,我还是忍住了。这种听不懂人话的生物是不配出现在沙菲克庄园里的,因为沙菲克都很讨厌重复说话,而家养小精灵又必须要你重复很多遍指令才能让它们停止自残。

尽管这些精灵永远很强大的力量,但是太过忠诚也不是什么好事。

当我表明身份后,令我意料之外的是它并未同意让我进去,尽管我编造了一个天衣无缝的谎言。这是沙菲克的身份第一次受到拒绝,我的好心情立刻就烟消云散了,所以我在它转身的时候立刻收起了笑容。

没关系,一个夺魂咒过去,我就是它的新主人了。

之后我就顺利地坐在了会客厅柔软的沙发上,在它给我送来咖啡和茶点后,我毫不犹豫地给了它一个昏昏倒地。

无声咒是我最擅长的咒语,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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