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小心的在战壕间徘徊,试图寻找机会离开。
一只虫族都有可能要了自己的命,待下去,自己必死无疑。
他有自知之明。
一个拐角,南风正面对上七八个人形的黑色奇怪东西。
人类的轮廓,可外形是密不透风、不露一寸肌肤的黑色作战套装:头盔、护目镜、战术手套、作战服、作战长裤、护腕、护臂、护膝、军靴,金属外壳上还披着一层黑色布料。
科技感与废土风,混合在一起。
对方自然也看到了南风。
黑洞洞的危险枪口对准南风,根本不给非己方战斗人员的‘人’开口,直接扣动扳机。
嗄!原来被子弹爆头是没有感觉?就是,被枪口对准的瞬间,全身颤抖了一下。
开枪的士兵收手,手抚在耳麦上。
“击毙人形虫族一只。”
“好的,我们将记入在案,071号中校阁下。”
负责书写作战报告的情报文案人员,立刻用柔和的声音给予答复。
一把坐起身,入眼是白,满目的白。
“白色?雪?”
南风不确定的伸出手,去触碰冰凉的雪。
皑皑白雪落下,给这位突然出现的少年,披上一层薄薄白衣。
仰头望天,他很想哭。
“终于离开无脊之地了。”
该死!一天之内,他连续死亡好几次,间断歇息的机会都不给一下。
每次死亡带来的郁闷,丝丝缕缕,缠绕成团,堵塞在他的胸口,不上不下,就是吐不出。
而此刻,郁结被白雪所洗涤。
小雪却阻碍不了想上班的太阳,阳光落在少年的脸庞上,应出那抹灿烂的笑。
玫瑰藤蔓编织成粗藤,勒上小黑熊的脖颈,南风站在后,扭着麻花玫瑰藤,一脚踩在小黑熊的脊梁上。
十分钟后,玫瑰乖巧的扭动、散开,匕首深深扎入不知是昏迷,还是死亡的小黑熊脖颈,划拉切开。
血液染上雪地,南风用香叶裹上小黑熊的脖颈,防止血腥味扩散,招来野兽?围攻。
在这片了无人迹的森林里,南风活了一个多月,其中对上小黑熊的妈妈,被大黑熊呼啦一掌,失血过多再加森林气温太低,一命呜呼。
这不,重生过来的南风,见没有离开森林,更没有回到无脊之地,蹲了大黑熊七八天,总算找到计划,先杀了大黑熊那落单的娃娃。
踩着雪地走出半小时,站在早几日挖好的简单陷阱边,拆开香叶,将小黑熊圆滚滚的脑袋,丢进去。
“静候佳音。”
在他胸口划拉这么一下,南风表示自己超级记仇,等他抓到了,要尝一尝所谓的熊掌,究竟好不好吃。
问,崖边瞧见一个人,挂在树枝上昏死过去,救还是不救。
傍晚,篝火汹汹,南风烤着两只熊掌,肉香飘荡,但……咬上烫烫的一口,眉头顿时皱起。
不好吃,说好越是珍贵的食材,越适合简单的烹饪之法呢?
重新烤上一串蘑菇,少年手撑下巴,眼中不是跳动的烈火,而是一朵朵埋藏在白雪之下的玫瑰视角。
森林里没有虫族,却有很多野兽,老虎、野猪、豹子、熊、狼都还算是常见。
南风这段时间,甚至见到过比野猪要大上一圈,长着两颗脑袋披着鳞片的奇怪大野兽,一爪子能把野猪拍地碾死的那种。
防野兽不靠近,如此便好,比无脊之地安全不知好几。如此冰天雪地之地,倒也不需要防什么蛇啊、鼠啊、虫啊。
“你是谁?”
忍着浑身剧痛,男人从昏迷中醒来。
迷糊的视线中,是坐在篝火边的漂亮少年,那脸,比镇上有名的妓艺都要好看上不知几倍。
“有些伤药,自己上了,天亮便离开。”
南风将注意力回归,琥珀色的眸子,望向被自己救上崖的人。
浓眉大眼,皮实脸厚,瞧着,是个老实的中年汉子。
“我叫甫哲,多谢小兄弟救命之恩。若非小兄弟,我怕给摔个粉身碎骨。”
吃着没啥味道的熊掌,甫哲收起心思,将自己的故事详细一说。
他本是个七人小团队的佣兵,趁冰雪森林这几个月天气好,进来狩猎,却不想遇上狼群,死了五人,他与同伴逃跑时,坠崖是躲过了狼群,却不想那也是九死一生。
还好,运气不错,被人救了上来。
讲完,甫哲再次向南风道谢。
“佣兵?”
南风不在意救不救人,他更感兴趣的是佣兵一词。
他们来自五湖四海,生活里充满了不确定和危险,常常在黑暗中独自前行,挑战一个个未知的危险。
这便是南风认为的佣兵,在小说、影视剧里,可没少看。
走在枪林弹雨里,亦正亦邪,想想都觉得酷!
“小兄弟不是佣兵?”
甫哲目光打量南风,着重落在那玄色披风与少年用来划蘑菇的精美匕首。
“不是,无意来到此地罢了。”
南风说得含糊,身份什么,让人自己猜去。
这不,甫哲确实有所猜疑。
难道是从帝都中心来的富家公子哥?毕竟,那些吃饱喝足的贵族少爷,闲得慌。当佣兵、当吟游诗人、当所谓侠客,都是话本看多了。
距离森林最近的,是一处名叫赛罗的小镇,当然,更多人愿意称之为佣兵小镇。
小镇除了发布悬赏的佣兵工会外,就是本地人开的客栈妓院酒家,靠着进出冰雪森林的佣兵,生意不可为不热闹。
南风从甫哲嘴里听了赛罗小镇,自然想跟去。
四天后,南风踢了踢大黑熊的脑袋,笑得格外灿烂。
“总算是让我逮住。”
甫哲视线极好,一眼便认出陷阱里,大黑熊旁的小脑袋,是个小黑熊。
感情那晚,小黑熊不止是作为食物。
再看南风的视线,可不就是看个不谙世事贵族少爷的目光,心够狠,居然想得到用幼崽吊大黑熊。
“小兄弟,这黑熊皮毛能卖不少钱。”
“你会割皮毛?那好,到时候我们一人一半。”
南风也打过动物皮毛的主意,可惜他连杀鸡都不会,更不用说割皮、洗皮、炮制。
现在倒好,弄了个帮手。
因黑熊皮毛,两人前往赛罗小镇的日程,往后推了一周。
? ? 五月,冰雪森林的天气明显比之前又好上了几分,暖和的气候,让动物们纷纷出现,开启它们的游园生活。
“三个月了,来这森林两个月。” ? ? ?
南风晃着腿,靠着大树看甫哲处理鹿皮,思考起怎么寻找任务线索。
这两月,说没有收获绝对是假的。
有意识锻炼身体,南风现在跑个五公里都不待喘,而且,他可发现了不少血色玫瑰的技能用处。
永生玫瑰的种子,可以在任何条件下生长发芽,每开出一朵玫瑰都可作为他的眼线。
不止如此,玫瑰若是用作武器,种在猎物身上,生长速度将快上数十倍。
还有个收获,上次进入赛罗小镇,南风发现,文牒的重要性。
文牒相当于身份证,出城入城住宿都需要查验。没有文牒,寸步难行,除非像南风前月般,只活动在无脊之地或者冰雪森林。
思念着教导自己的墨子君,南风回神时,甫哲已将鹿皮处理好。
“我们收集的皮毛够多了,再不出容易破损,物资也差不多用完,回趟镇如何?刚好再接几个任务。”
上次进小镇,甫哲就跟南风搭了个伙,在佣兵工会注册了个小佣兵团。
领些简单的寻找草药、动物皮毛的任务,倒也能赚上一笔小的。
玫瑰是南风埋在冰雪森林里的眼线,想找些特别的目标,轻轻松松。
“好。”
赛罗小镇,出城门,进入冰雪森林的佣兵可不少,一路走回,南风已遇上十四支队伍。
有几十人的大团队,也有四五人的小队伍。
“这么多人?”
“或许是有什么报酬丰厚的任务。”
甫哲去佣兵工会交任务,南风去采购些许衣裳,中途找了家卖面包的。
等待间,竟从当地人聊天里,得知了一条消息。
帝都发出的悬赏——陛下寻找一种花,花瓣有6~8轮,鲜红颜色带有绒光,高心卷边,边缘浅齿裂,花形优美,枝蔓翠绿。最为独特的是花香芬芳扑鼻,幽香醉人。 ? ? ?????
赏金据说有三千万。
足够一家人,富裕的生活三代。
南风捏着面包袋,走着路,眉却微微皱起。
这花的描述,总觉……有些熟悉。
小餐馆,四菜一汤摆在桌上,甫哲将那帝都高额悬赏寻花一事,当做玩笑话讲出。
“唉,暴君一句话,那些只想讨好暴君的贵族,就眼巴巴上赶着讨好。”
“暴君?”
南风还是第一次,在一个国家里,听人如此称呼自己国家的主人。
帝王在位,百姓便如此胆大的称呼帝王。
“墨小兄弟,抱歉抱歉。”
突然意识到对面少年是帝都来的贵族少爷,甫哲连忙住嘴。
南风一副好奇宝宝模样,忙着追问。
“说一说。”
只以为是贵族少爷没听过那般话,甫哲挑着有代表的事,便讲了起来。
“就说这寻花一事,三千万寻一朵花,三千万呀,你要是寻到,不是拿到军部换钱,找个贵族换试一试,不止三千万,打底也得个五千万。我们当佣兵的,跑生跑死,一生也赚不到个十万块。”
“不说暴君突然一想的寻花事。他性格暴虐,贵族、大臣想杀就杀,搅得官员们敢怒不敢言。”
“而且,那暴君严苛律法,却偏偏贵族与百姓犯法的刑法不一样,咱们的命不是命啊。”
……
南风认真聆听,心中却是一紧。
这还是他,第一次听到帝国中心人物的事迹。
性格暴虐、杀伐成性、严刑峻法、大兴土木、常年出兵、偏护腐朽贵族。
这些加起来,放在历史上,绝对是暴君,一个朝代末位的亡国之君。
‘亡国之君’本人,此时此刻,手中画笔沾着暗红色的颜料,落于画布之上。
身着铠甲、胸前别一枚紫色鸢尾花勋章的骑士长,大步而来。
略过纱幔,骑士长多看了眼正在弹奏三角钢琴、拉奏小提琴的双胞胎姐妹。
长得不错,养眼。
纱幔走过,阳光明媚的落地窗前,陛下还在作画,此画都作了五日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