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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阔别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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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过去,沉寂已久的江州城再一次点燃了震天的鞭炮。

人们站在大街两侧,交谈声如鼎沸——原先的州刺史贪赃枉法,中饱私囊,给押送北上问审了。京里来的新任刺史徐大人和副手萧大人,于今日走马上任。

街鼓声声,鞭炮纸漫天飞舞。

州衙门六曹参军并众衙役,毕恭毕敬地迎上前去,叩了叩轿门,恭请两位大人。

轿内安静一片。

衙役俯低身子,又念了一句,“恭请徐大人、萧大人——”

手敲了又敲,敲了又敲,始终不见回音。

这新来的大人架子这么大?难不成还叫他们直接把轿子抬进衙门里头去?

几位参军和师爷互相看了一眼,道一声得罪,伸出手去掀开帘子,轿厢里头空荡荡的,唯有两件官服搁石头底下压着,人不知道哪儿去了。

城西大街。

两位翩翩公子身着便服四处闲逛,吸引了好些目光。

十年过去,曾经的话题中心徐大才子,走在人潮汹涌的大街上,竟然没什么人认识了,都在背后议论,说不知道是哪户显赫人家的公子哥来云州城游玩。

州司马萧凛听闻人家夸赞,腰板挺直了三分,整了整领子道:“徐子啊,胸脯挺起来,嘴角提起来,给乡亲们留个好印象。”

徐子慎斜了他一眼:“喊谁呢?”

“你啊,你不觉得后面那个字,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吗?”

徐子慎手中折扇啪一下锤上他胸脯,萧凛的一口气给他锤得消下去了,捂着胸口怨声哀哉。

“哎,走得我累死了。你到底逛什么呢,有什么事情比赴任还重要的?”

徐子慎不搭话,萧凛接着吐槽他:“说什么视察,我看你就是来会旧情人的。”

“是又如何?”

“哦——”萧凛八卦地拉长声音,“怪不得,怪不得啊!拼了命申请调任回老家,还不等爹妈就自个跑回来了。”

徐子慎的耳根子热了起来。

“我靠。不是吧,你真有啊?!”萧凛震惊地张大了嘴,他原本还以为徐子慎胡诌的。

徐子慎装模作样地握拳咳了声,不好意思,哥有。

“我说呢!”萧凛恍然大悟,“汝南王妃给你介绍说媒,你一个劲儿地躲,要么就是推给我和室珠。啧啧啧,原来是老相好在这儿等着!!”

“屁话这么多,我就申请让你回朝廷了。”

“别别别,你老家真好,真好。”萧凛立马怂了,“我要一辈子留在这,建设美丽江州。”

徐子慎接着抬头,打量这条他走过无数次的大街,忍不住满腹疑问。

以前的薛家铺子,不知为何全都换招牌了。

不过仔细想想,这都十年过去了,铺子更址易主,倒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儿。

萧凛的嘴巴是闲不住的,见他总是看路边的铺子,夸张地打趣起来:“老情人在哪?这家?这家?还是这家?喂,总不会是街边卖包子的吧?”

徐子慎忍无可忍地停下来,抄起扇子给了他一下。

忽然一个什么白色的东西滚到了他脚下,徐子慎低头一瞧,是个馒头。正想把它踢到一边去,就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喊道:“别踩别踩,我的午饭!”

一只手伸过来,捡走了它。

徐子慎顺着手往上看,一个圆圆的脑瓜,头发梳在一侧,编了个简单的发髻,上头簪一朵珠绣布花。

那姑娘只顾她的午饭,埋头拍拍馒头上的尘土,只能看到花瓣一样小巧的下半张脸,蹭着两道染料印子。

徐子慎傻住了。

同行的另一个女孩子蹙着眉头看她,“都脏了,扔掉吧,我的分你一半。”

姑娘笑着站起来,和她并肩而行,聊起天来:“掉地上怎么啦?只是脏了皮,馒头瓤子还是干净的。”

“别太省了!你们做的力气活,就吃这么一点点怎么行?”

“今天可以少吃一点。”姑娘嘿嘿一笑,“晚上要回家吃大餐呢!”

两个姑娘结伴走远了,萧凛情不自禁感叹起来。

“贵乡真是个风水宝地啊,做工的小丫头都长得这么水灵……不不不,现在是咱们老家,我决定,这辈子我都是江州人了。”

没有人搭腔,徐子慎好像被下了定身术一样。

萧凛奇怪地看他一眼:“怎么了,你也想吃馒头啊?”

徐子慎猛地抓住一个过路客,问:“这城里薛家怎样了?”

那人挠了挠头:“薛家?哪个薛家?”

“有三百间铺子的那个。”

“嗐,这都哪年老黄历的事情了?”过路客一脸无语,“早垮台了!现在云州称霸的是沈家。”

“那,薛家人哪去了?”

“给人抄了家,早几年在城外砍柴卖草药过活,最近好像换到城东了,替有钱人家做工。”

晚上星子出来的时候,薛宝珠才饿着肚子,出了王氏布庄的大门。

她做工的这户人家,老板姓王,外号叫做王扒皮——他家布庄平均一天卖三百匹布,一匹布三千文;绣娘一天要绣三匹,一个月拿三百文的工钱。

这钱放在整个江州城,算是不少的报酬。

可一天三匹布,起早贪黑绣,晚上还要对着烛火穿针引线,干不到一年眼睛就给熬坏了。王扒皮就顺势把人开了,招新的绣工进来。

不过,这些都和宝珠没什么关系。

因为她是月钱一百五十五文的染布女工,这五文钱还是跟王扒皮磨破嘴皮子才加上去的,代价是晚上多干一个时辰,帮管事的点数。

饿有饿的好处,宝珠脚步十足轻快,飞也似的回家了。

他们今天搬了新房子,一家人说好一起吃晚饭庆祝一下。

还没走到门口,就见早晨插好的篱笆,不知道又给哪个倒霉小孩弄倒了。宝珠费劲地把它们重新插回去,不然晚上有个野狗什么的,就能直接顺着没有窗扇的窗子,进屋子里偷吃了。

烂木头篱笆围着一大一小两间茅草房子,大的那间,是孟长欢和薛碧时的共同房间兼饭厅。

本来规划的是把院子当饭厅,这样能和露天厨房挨一起,方便上菜。可是家里没有余钱买桌子了,就只能在房里头吃饭。

听见外边的动静,薛碧时从饭厅伸出头来招呼道:“姐,快来吃饭,今天有肉啊!”

进了门,三个板凳在正当中,一个挪来当饭桌,薛碧时只能席地而坐。

孟长欢正在布菜,六个包子并一碟腌菜,拿缺了个口子的粗瓷盘盛着。

薛碧时伸手拿了一个掰开来,把一半塞她手里。宝珠流着口水看了一下──居然真的有肉哇!

白菜肉馅,肉渣少得可怜,但起码是带荤腥了。

“也是过上好日子了。”薛碧时这下没跟吃馒头一样狼吞虎咽,生怕没吃够瘾就没了,含着包子皮嗷嗷道:“再也不用住郊外小棚子,和野狼山猪斗智斗勇了!”

宝珠也是一口一口满满地品,想起上一次吃肉的滋味,还有点怀念。

“可惜可惜,以后再也吃不着送上门的野猪肉了。”

“那还是算了吧,吃下去的肉,都不够补被撞出来的伤……”

一家人吃着大餐侃大山,孟长欢听他们俩说笑,也想说点什么,张开嘴巴给一阵咳嗽打断了。

薛碧时赶紧拍拍他的背,帮他顺两口气。

前几年他们一直在城外讨生活,后来宝珠进城做工,砍柴卖草药的活儿就落在孟长欢身上。父女俩为了多攒点钱给薛碧时读书,暗中比赛谁攒的钱多。

孟长欢每天做着粗重的力气活,节衣缩食,挨冻忍饥,时间一长把身体给弄得落下了病根。

在城外的时候还能勉力支撑,换到城里来,有了遮风挡雨的地儿,反而一下子垮了。

孟长欢忍过了好一阵咳嗽,缓过气来睁开眼睛,就见宝珠献宝似的拿出一柄破烂二胡:“爹,你看这是什么?”

孟长欢哑着声音问道:“哪来的?看着是名贵木头。”

“王扒皮说总是拉走音,肯定是琴不好,就给扔了当火烧。”宝珠得意道,“我拿十五个铜板跟后院婶子换的。”

“又乱花钱了,买这有什么用?”

“想听你拉曲子嘛。”

孟长欢知道,宝珠是怕他一个人孤独,才买来二胡给他解闷。毕竟从他病了之后,宝珠就勒令不许他出门干活,搁家里头歇息。

宝珠把二胡递过去,孟长欢校了下弦,锯了两下,声音脆亮。

“哪里坏了?这不好好的。”

“我就说,肯定是王扒皮不懂琴,附庸风雅来的。”

“这就叫刀钝还怪豆腐硬。”薛碧时点评。

“那我好好练练刀,万一没活干了,还能上街装瞎卖艺。”孟长欢笑了笑,许久不碰这些赚不了钱的玩意,只能断断续续拉些片段。

薛碧时吃完饭,把碗筷放到一边腾开位置,拿出今天还没抄完的书,低头写了起来。

他两年前重新回了云山书院上学,好在几年过去,没人再记得薛家小少爷叫什么名字,薛碧时也不和别人往来,只顾埋头读书。

最近他自己找了个抄书的活,赚的不多,好歹是能补贴点家用。

宝珠凑着头看他的端庄字体,感叹:“幸好当年还是让你上了书法课啊!”

薛碧时无奈地瞥一眼她,“你还说呢?当年让我越级做文章学问,要不是……”

“嗯?!”

宝珠的脸虎起来,薛碧时立马重新埋首。

“我不说了,我不说了。”

宝珠又腾出一只手,捡起墨条替他磨墨,薛碧时赶紧拦下:“不行不行,让我自己来。”

“咋,嫌弃我啊?”

“你不懂,磨墨跟你们大缸染布不一样,讲究一个精确把控水量,不浓不淡刚刚好。”薛碧时分享抄书心得,“稀了老板会跳脚,厚了浪费墨水──现在墨条可贵了,一条二十文呢!”

多少?二十文?!

宝珠立马把墨条放下了,还仔细研究了下有没有不小心沾到手上。

磨磨蹭蹭吃完手上包子,宝珠拍拍手,准备洗漱歇息去了。薛碧时还在磨墨挥笔,用水量精确到连被蒸发掉的都要算进去。

满屋只有一豆烛火,宝珠想起绣瞎了眼睛的绣娘们,戳戳他的肩膀。

“别抄的太晚,费眼睛。明天还上学呢,今天晚上就早点睡……”

呼地一声巨响,打断了她的话。

紧接着头皮一阵发冷,几根稻草落了下来,挂到头上肩上。三个人齐刷刷抬头,就见屋顶上茅草不翼而飞,几点星子露了出来,夜色很美。

……好吧,这下早睡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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